三、参加单位
2025年中国游泳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及组委会推荐的游泳俱乐部。
四、参加办法
(一)高校组分为体育院校组和普通院校组,仅限在校师生报名参赛。
(二)中学组、小学组仅限在校生报名参赛。
(三)分龄组
1、50岁组(1975年出生)以上。
2、35-49岁组(1990年至1976年出生):允许2人年龄超过49周岁。
3、18-34岁组(2007年至1991年出生)组:允许2人年龄超过34周岁。
(四)报名人员每人交纳25元保险费,100元赛事服务费。
(五)参赛队报名人数不限,集体项目限报4至12人。
(六)展示项目限报1个队,每队4至12人。
(七)各项比赛限报1名领操员。
五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中国游泳协会《全国水中健身操竞赛规则》(2024年修订版)。
(二)参赛队必须参加徒手集体规定动作操(具体规定见附件6)。
徒手规定动作操12个规定动作中,至少使用8个,按顺序编排成套路,每个动作至少重复4次,必须包含4个造型。手臂在水下的动作时间累积不少于2分钟。
(三)双人操和集体操中的棒操、打水板操、划手掌操或阻力手套、浮力哑铃、浮力腰带,要求每项器械在水下的时间累积不少于1.5分钟。
(四)参赛队在双人操和集体操的项目中最多选择4个项目参加。
(五)鼓励参赛者在双人、集体的成套动作中穿着贴合音乐主题的服装和配饰。
(六)所有参赛项目必须使用不同音乐。
(七)所有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,按成绩排列名次,成绩相同名次并列,取消下一名次。
(八)参赛人员检录时,必须向裁判员出示《参赛证》,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。
(九)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,均取消本参赛队比赛成绩。
(十)为了给青少年做出良好示范,凡有纹身者请自行在赛前进行遮盖(可使用遮瑕粉底液等),否则不得参赛。
六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各项目各组录取前8名,颁发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统一制作的“全国体育竞赛获奖证书”。前三名颁发奖牌。
(二)其他参赛者颁发纪念证书。
(三)体育院校组、普通高校组、中学组、小学组、分龄组共7个团体总分录取前8名,颁发奖杯。
(四)评选“编排奖”、“领操员奖”、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。
(五)团体总分计分办法
1、徒手集体规定动作操、双人操、集体操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记分。
2、团体总分按各队徒手集体规定动作操、双人操、集体操名次得分、累计相加排列名次;总分相同,以第1名多者列前;再相同,以第2名多者列前,依此类推。
七、报名和报到
(二)请参赛队将赛事服务费、保险费、食宿费于10月17日前汇至组委会,电汇时务必备注参赛单位。如需开具发票须提供相关开票资料。
汇款方式:黄山新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
银行账户:1310 0913 1920 0100 661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黄山荷花池支行
地 址:黄山市屯溪区体育路2号
(三)请参赛队于10月22日14:00前到大会指定宾馆徽商国际大酒店报到,报到地址: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北路19号。
八、仲裁和裁判
仲裁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,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九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